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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打击职务犯罪的刑事控告要点(一)——职务侵占罪

摘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内部监察部门或外聘律所,打击公司内部涉嫌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科技类犯罪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这也成为刑事律师的新增业务。但是,公司打击内部犯罪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劳动合同纠纷、股权分红纠纷等经济纠纷,控告人经常会由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漏洞或控告方式方法的问题造成刑事控告工作的失败。本文依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结合笔者的刑事控告、刑事辩护等实务工作,阐述公司如何通过事先的制度设置以及事后的刑事控告工作来达到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目的。

 

一、背景介绍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公司对于内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也不断加强,例如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华为、阿里、百度等知名企业纷纷通过内部监察部门或外聘律所,主动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科技类犯罪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但是,公司打击内部犯罪时,往往伴随着劳动合同纠纷、股权分红纠纷等经济纠纷;最高人民法院【2018】1号文件也有关于“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明文规定。因此,控告人经常会由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漏洞或控告方式方法的问题造成刑事控告工作的失败,那么,如何通过制度设置及刑事控告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

笔者自公安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公安工作,从体制内辞职后,又主办经济类犯罪的刑事控告及辩护工作,因此,积累了丰富的公安侦查工作经验以及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经验。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因此,笔者觉得有必要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向读者简单介绍如何通过事先完善的制度设置以及事后的缜密的刑事控告工作来达到自身的目的。

 

二、案例分享及解析

在提出建议之前,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均是笔者实际办理的案件,前者是刑事辩护,后者是刑事控告,一正一反,可以从中看出职务侵占罪的控告要点。

案例一

A公司有Z、B、C三个股东,其中,Z持有A公司3%的股权,嫌疑人Z在帮助A公司成功收购A1公司的股权,Z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3%的A公司股权转让给B。同时,嫌疑人Z称,与B口头协商一致,由B向Z支付1000余万元作为收购A1公司股权的报酬,Z收到B通过第三方账户支付的1000余万元后用于个人消费。事后,A公司以公司给第三方的转账记录、股东会决议等客观证据向某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控告Z涉嫌职务侵占罪,声称该1000万元为Z从A公司提前领取的业务款,必须用于A公司业务开支。某经侦大队予以立案侦查,因为疫情原因,还未对Z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Z得知相关情况后,找到我们团队办理本案。接案后,团队经过询问嫌疑人,查阅现有证据,发现该案疑点,第一,股东会决议及支付所谓“业务款”时嫌疑人Z尚未担任A公司总经理职务,Z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第二,按照公允方式计价的A公司3%股权价格达到5000万元以上,前述2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1000万元“业务款”合计也没有超过股权的真实价格,Z没有职务侵占获利的必要;第三,C能够证明在所谓Z“领取”A公司1000万元“业务款”的同时,C根据B的要求,承担了1000万元收购A1公司报酬款的一部分。最终,笔者结合案情起草了《关于Z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情况说明》,认为案涉1000万元“业务款”与“收购A1公司报酬”属于同一笔款项,不能排除经济纠纷的可能性,现有证据不能证明Z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在提交《情况说明》的第3天,当事人便收到了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案例二

嫌疑人B是A公司的总经理,A公司在B任职期间,给予B租房报销、差旅报销等福利待遇。B在任职期间,凭租房合同、发票等凭证从A公司报销租房款20多万余元,差旅费数十万元。后,B从A公司离任,在离任审计期间,A公司通过调查发现,该租房合同上的签字与终止协议上的签字不一致。于是,公司找到团队办理本案。接案后,团队律师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B以公司支出为名,通过伪造租房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隐瞒租房款为10多万元的真相,骗取公司会计的信任,非法占有公司资产10多万元;B以公司差旅费支出为名,将自己及家人旅游支出的数十万元发票拿到公司报销,非法占有公司资产数十万元。在发现上述犯罪事实后,我们通过收集、调取证据,撰写报案书,并在此期间与嫌疑人结清劳动报酬,成功促使本案立案侦查。

从上述案例看出,第一个案例因为经济纠纷的存在导致立案后又撤案,第二个案例成功立案的原因在于,通过事后内部调查过程中与嫌疑人主动结清工资报酬,从而排除经济纠纷的可能性。因此,可以看出,在嫌疑人任职等主体要件,公司损失、嫌疑人非法获利等客体要件、客观方面均有明确证据证明的前提下,有无经济纠纷的存在,是公司控告职工职务侵占罪成功的关键。那么,如何能够避免嫌疑人与公司因为经济纠纷的存在而导致刑事控告的失败呢?笔者认为,必须通过事先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事后缜密的刑事控告方案来解决。

 

三、事先完善的制度设置能够防范嫌疑人侵占公司资产、避免嫌疑人以经济纠纷为由排除非法占有的目的

1、从公司根本制度角度,公司需要构建符合《公司法》要求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化公司治理机构,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公司根本制度,合理配置所有者(股东)与经营者(董事会、高管)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重点在于:一是使股东会成为真正的公司最高权力机关,保护小股东的权益;二是制约董事长权力,谨慎选择法定代表人;三是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四是明确董事会与高管的职权。

2、从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公司需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特别注意分红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报销流程,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员工利用漏洞侵占公司资产并逃避法律制裁。

3、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与员工明确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标准;在履行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遵守合同约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要与员工结清所有工资报酬,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书面确认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四、事后缜密的刑事控告方案能够避免嫌疑人以经济纠纷为由逃避法律的制裁,从而导致刑事控告工作的失败

1、事后的调查过程中,尽力争取与员工通过书面形式解决劳动争议等经济纠纷,如果无法解决,也要通过调查、分析,论证经济纠纷款项与职务侵占款项不属于同一笔款项,或者后者的金额远远超过前者。

2、在实务中发现,如果员工在侵占过程中,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或者盗窃等非法行为,控告的成功率会更高,因此,公司及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要尽可能的向着这个方向努力。

3、基于“先刑后民”和“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一旦发现有刑事犯罪的苗头,建议还是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先进行刑事控告工作。否则,一旦公司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进行刑事控告,有极大可能不予受理。

 

综上

我们可以得知,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以及专业的律师团队,是公司预防、打击刑事犯罪的必要条件,希望本文能给公司客户打击内部职务犯罪提供思路。在此特别提醒,任何手段的运用都必须以合法为前提,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万不可取。对于公司其他高发的犯罪,例如商业贿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犯罪行为的打击,我们下期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