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20件相关规则,北交所正式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10件相关规则。2021年11月2日,北交所继续公布了33件配套规则。北交所的相关规则将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制度在个别方面有所变化。为能精准掌握有关政策,现就正式制度较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一、关于首发上市
(一)募集资金用途
(二)监事会对申报文件的职责
(三)不计入审核时间的情形
(四)持续督导期间
(五)信息披露责任人承担义务起始时间
二、关于信息披露
(一)监管措施
(二)信息披露的责任方
(三)重大事项披露
(四)重大交易披露
(五)重大诉讼披露
(六)重大风险披露
(七)关于一致行动人
三、关于上市公司治理
(一)关于表决权差异安排变更
(二)关于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事项
四、关于股票买卖
(一)董监高股票锁定期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锁定期
五、关于股权激励
六、关于再融资
(一)再融资的形式
(二)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
(三)持续督导期间
(四)对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处罚